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346-ZBDL-ZJZX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基础发〔2024〕12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386号批准,招标人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346-ZBDL-ZJZX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自现状346国道与夏东路交叉处,沿老路向西,跨新锡澄运河,与229省道交叉后,止于与河豚路交叉处,路线全长9.800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主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桥梁5座,桥长4354.0米。其中,特大桥2座、桥长3891.6米,大桥2座、桥长377.0米,中桥1座、桥长85.4米。概算307050.63万元。
(2)招标内容
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具体包括: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写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现场踏勘(如有)、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有)、回复招标文件答疑;组织投标开标、清标、评标、定标及相关会务工作;协助发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组织合同签订;招标资料移交、整理、归档和备案;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以及与招投标相关的其他工作;可能发生的自身承担的招标代理项目以及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不含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服务工作。
服务期: 2025年 6 月~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投资额不少于20亿元的单个快速路、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工作;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任职结束时间为准)担任过投资额不少于20 亿元的单个快速路、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或工程造价咨询的项目负责人;
3.2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服务类信用等级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阴市五星路18号
联系人:金科、范科
******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联 系 人:徐工、韩工
电 话:0510-******
工作邮箱:******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23:59。
8.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 6月 12 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6月 12 日10 时30分。
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7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5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