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LSZC******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及实训云平台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1日 08:00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就延期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变更事项:
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第一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下面的“投标人注意说明”中第(2)(3)(4)三条变更如下:
原文:
(2)根据本项目技术复杂度高、多教室协同部署的特
点,中标人须提供“全流程闭环交付”解决方案,严格遵循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履约验收的规定,交付范围涵
盖设备互联辅材(含线缆、接插件、机柜等)、跨教室综合
布线施工、系统级联调测试及压力验证等完整实施环节,承
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通过验收审计止,所有建设内容
均纳入固定总价包干范围,不得以设计深化、现场条件变更
等任何理由要求追加费用;
修改为:
根据本项目技术复杂度高、多教室协同部署的特点,中
标人须提供“全流程闭环交付”解决方案,严格遵循《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履约验收的规定,交付范围涵盖设备互联辅材(含线缆、接插件、机柜等)、跨教室综合布线施
工、系统级联调测试及压力验证等完整实施环节,承诺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通过验收审计止,所有建设内容均纳入
固定总价包干范围,不得以设计深化、现场条件变更等任何
理由要求追加费用;若因供应商责任导致返工或整改,相关
成本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变
更可协商费用调整。
原文:
(3)因项目建设紧迫性,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要求: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当天起 2 日内提交,若未按照
规定时间内提交(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书应答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的,被视为
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取消其资格
并顺延至第二候选人。
修改为:
(3)因项目建设紧迫性,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要求: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当天起 10 日内提交,若未按
照规定时间内提交(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书应答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的,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取消其资格并顺延至第二候选人。
原文: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合同订立后 2 日内交货
进行承诺书应答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
要求规定时间、地点交货,需按照招标文件第“第二章,15.
履约延误”条款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止合同签订,招
标人取消其资格并顺延至第二候选人。
修改为: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合同订立后 5 日内交货
进行承诺书应答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
要求进行交货验收,需按照招标文件第“第二章,15.履约延误”条款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止合同签订,招标人
取消其资格并顺延至第二候选人。请注意,招标文件中要求
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 5 天”有明确标准定义,是指“所
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
时间”,请注意不要理解偏差,确保项目顺利交付。
(2)招标内容的其他内容不变。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不变。
3、延期后的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 上午08:30至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 09: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6日
名称:******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范宇博
联系电话:******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丽霞
电话:043-******
来源:
初审:韩丽霞
复审:李国庆
终审:赵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