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无锡阳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5年创建国家级度假区提升申报咨询服务项目 JSZC-320206-JXCZ-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0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206-JXCZ-G2025-0002
项目名称:无锡阳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5年创建国家级度假区提升申报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无锡阳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5年创建国家级度假区提升申报咨询服务项目,依据《国家级度假区申报要求》《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等相关文件精神,基于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高质量提升的发展需求,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抓手,从度假资源、度假环境、度假产品、旅游服务、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对标,全面分析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现状基础、优势条件,梳理当前度假区存在的差距,提出创建整改方向,辅导创建工作的开展并提出优化建议,推动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可持续发展,将度假区打造为国内高品质度假的标杆项目。为确保国家级度假区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现面向社会采购国家级度假区创建提升申报咨询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体以甲方实际时间要求为准)完成相关服务内容。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8.投标供应******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0.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02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02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02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jszc/login)
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如确定投标,必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
售价:0.00元
2025-04-1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西路10号
联系人:倪承扬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清华创业大厦B栋904室
联系人:汪雪青、朱晴怡、胡俊斌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雪青、朱晴怡、胡俊斌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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